7月8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对区市场监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延丽到场巡考。
考试采取开卷形式,全程录音录像,考试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与市场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考试过程中,参考人员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认真答题,展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
此次法律知识考试,有效检验了区市场监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进一步激发了他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打造一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执法公正的市场监管队伍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图文:李 洋
审核:李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