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市交警支队政委赵洪科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介绍公安交管工作开展情况,并现场接听群众来电,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赵洪科介绍,今年,我市着力打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
持续开展系列整治行动。相继开展“春季”“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紧盯事故、违法多发易发重点路段和“一早一晚”重点时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化“飙车炸街”专项整治,查处“飙车炸街”违法嫌疑人382名,非法改装车辆515辆,非法改装窝点2处;常态化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排查清理“马路市场”78处;创新搭建“菏泽市重点车辆风险减量动态监测平台”,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15份,约谈35家运输企业。
坚持民意导向,全面深化便民利企服务举措。办好民生实事、健全完善多元化事故矛调机制、创新推出“共享头盔”。
坚持科技赋能,创新改革提升公安交管新质战斗力。研发智能劝导机器人、推动智慧交通建设、创新推出微型车管所。
同一种违法行为在全国各地处罚标准不同
同一种违法行为在全国各地处罚标准是否一致?
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同一种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包括罚款和扣分)不相同,我市执行的是山东省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也就是说,同一种违法行为,在山东和其他省份处罚标准不一样。2020年6月1日之前,菏泽的车在河南违法被抓拍,可以在河南缴款,也可以在山东缴款,在河南缴款和山东缴款标准是不一样的。从2020年6月1日起,非现场违法可以在全国任意地处理,执行的是违法发生地的处罚标准,也就是说在哪里被抓拍的,就按哪个地方的处罚标准缴纳罚款。
调整道路监控,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有市民反映,市区个别路口和道路卡口监控探照灯太亮,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夜间看不见路、有时导致其违章,希望及时调整。
据交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道路监控由多个部门建设,他们将安排技术人员协调相关承建部门或公司,协同排查补光灯设置不合理、亮度过高、灯光频繁闪烁、过度刺眼等问题,并排查因设备故障造成补光装置有时无序乱闪问题,对达不到国标的坚决整改。
新建系统时,将通过采取交替车道补光、提升环境照明、调暗补光亮度、试点应用“星光级”摄像机和红外补光装置等环保监控设备等措施,及时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