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砚山出租车、网约车司机师傅→

民生   2024-11-21 10:50   云南  




致砚山县出租车、网约车司机师傅的一封信


全县的出租车、网约车司机师傅:


近期,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为躲避公安机关侦查,诱使受害人购买黄金、提取现金,并通过出租车、网约车“人货分离”的形式将黄金、现金等运往指定地点交给特定人员,完成赃物赃款转移。出租车、网约车服务为县民交通出行带来了极大便利,但近期该行业却被诈骗分子利用,沦为“洗钱”犯罪专用通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为有效杜绝此类情况发生,公安机关特作如下提醒:


一、凡是本县在册出租车、网约车辆需严格遵守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原则上严禁采用“人货分离”形式单独运送货物。如遇送钥匙、鲜花等生活物品可以视情处置,对于包裹、违禁物品、易爆物品等物品应拒绝运送。


二、凡是发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上车后突然中途下车要求继续将物品送至县域外,或跨区域带货途中改变送货地点,或无正当理由主动另给“好处费”,支付费用明显不合理的,请务必第一时间拨打110、0876-3832025上报公安机关。


三、凡是收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跨区域带货的订单,收货时戴口罩、戴帽子等遮掩、伪装容貌,或不见面、不现身收货,或到达指定送货地点后又更改送货地点的,请务必第一时间拨打110、0876-3832025上报公安机关。


如遇上述情形,对查证属实协助公安机关挽回群众损失或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和主管部门将视情对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行业规定、平台规则的,根据行为性质、造成损失和影响严重程度,主管部门将给予停运、禁运等对应处罚;对参与“洗钱”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出租车、网约车司机师傅在工作中保持高度警惕,与我们共同努力,筑牢反诈防线,保护自身与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祝大家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砚山县公安局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19日





来源:砚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新媒体编辑:纳蕊鑫

一审:唐庆艳 二审:朱云润  三审:李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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