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一烟花爆竹店被查处!

职场   2025-02-10 13:34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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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正值开春之际,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群众来电举报,有人非法超量储存烟花爆竹,且储存地点靠近居民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当即联合镇消防队,对该烟花爆竹店进行了突击检查。
“老板你好,请你出示一下店铺的营业执照及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执法人员核查,该烟花爆竹经营部许可证上规定的核定储量为100箱,总量为100千克。但通过现场清点发现,该店铺总面积不过区区20平方米,在店铺货架上摆放的烟花爆竹总数为30箱左右,并不属于超量存储,且店铺为独立建筑,与居民楼房有一定距离。上述情况与群众举报内容不符,于是执法人员便询问老板吴某某是否有其他储存烟花爆竹的场地,老板犹豫后坦白道:“是的,确实有一个仓库,马上要过元宵了,很多人订了货,所以我就一次性进了所需的数量,店里放不下,暂时放到仓库里了。”随后,执法人员跟随老板吴某某来到了该店铺的仓库,随着仓库大门的拉开,执法人员发现在仓库中,大量的烟花爆竹层层叠叠地堆放其中,周围距离不到10米便是居民区,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经查,仓库存储的烟花爆竹远超规定数量,执法人员当场清点鞭炮90余件,烟花60余件,其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为100件,实际储存150余件,超量储存50余箱。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数量”之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该零售户限期改正,并对其超量的50余箱烟花爆竹进行了查封扣押并转移至安全地点存储。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超量存储易引发安全事故。下一步,鹤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联合镇消防队、平安法治办在正月十五前后对镇内烟花爆竹经营主体开展拉网式检查,对是否按规定申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是否在许可储存数量的范围内储存烟花爆竹等问题进行排查。同时,不断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典型案例警示警醒作用,切实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确保年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稳定。(李俊辰)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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