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伟海 通讯员 黄优优)近日,我县成功处置一起恶意套现房票补贴事件。
原来,房屋被征收人吴某某持有票面金额270万元的房票,去年他在大目湾新城购买了一套小区房屋,房屋总建筑面积118.83平方米,实际成交价123.8万元。吴某某为了全额套取房票补贴,想办法又签署了一份房屋价格为270万元的购房合同。
去年11月,吴某某拿着270万元的购房合同到银行派驻的房票安置室兑付房票补贴,取得房票补贴24.3万元。县房屋征收中心工作人员在复核时发现该房屋价格远高于市场价,经核查,该户存在阴阳合同。
于是,县房屋征收中心马上联合县住建局、县税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丹东街道办事处约谈该户吴某某,责令退回房票补贴,并取消其房票购房资格。约谈后吴某某退回了房票补贴24.3万元。
县房屋征收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户原可以按照实际购房金额获取9%的房票补贴11.142万元,剩余的票面金额仍可继续使用并获取房票补贴,最高可至24.3万元,现在因一时的鬼迷心窍导致被取消房票购房资格,直接损失20余万元,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
下一步,县房屋征收中心将加强房票补贴资料审核流程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强化价格监管,严查房票套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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