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彩礼给了,婚却没结成,男方能要回彩礼吗?

政务   2024-10-28 17:32   宁夏  

近日,银川市西夏区一对情侣因彩礼返还的问题对簿公堂,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2022年,南某和李某经人介绍相识,通过微信互相了解,不久后确定了恋爱关系。当年9月,双方第一次见面并举行订婚仪式,南某及其母亲以现金方式向李某及其父母支付彩礼8.66万元。订婚后,南某在李某家中居住了7天,后返回外地工作,双方再未见面。第二年,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举行了结婚仪式,后因办理结婚登记等事宜时意见不合发生矛盾,最终协商退婚。其间,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和恋爱期间的微信及支付宝转账款,被李某拒绝,无奈之下,南某及其母亲将李某及其家人诉至法院。

给付彩礼实质上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赠与行为,若结婚登记这一目的没有实现,接受彩礼的一方有义务将彩礼返还给对方。”该案承办法官解释,双方虽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时间极短,符合法律规定的返还彩礼的情形。但转账行为均发生在双方举办结婚仪式之前,属于南某为缔结婚姻关系所为的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所附条件未成就,赠与不发生法律效力,赠与物应当返还。

本案中,双方婚姻关系并未完成,赠与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考虑双方是异地恋,转账行为是恋爱相处的一种方式,其中,部分款项属于“520”“1314”等特殊节日为表达情意所转,且李某也有给南某转账的行为,对此应酌情返还。法院审理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李某及其父母返还彩礼8.66万元、转账8万元。

法官表示,给付一定彩礼作为感恩父母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应量力而行,超出家庭正常开支的彩礼不可取,真挚的感情才是夫妻幸福的关键。



遏制高价彩礼

树立婚俗新风

是对婚姻美好的祝福

也是对社会文明的守护

移"歪风" 易"低俗"

让婚姻始于"爱"

让彩礼归于"礼"

真诚的祝愿

每一对有情人能够终成眷属!


来源:直播银川

文明银川
弘扬时代新风 共享文明银川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