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确保乱占耕地建房零发生,溪洛渡街道多措并举规范农村自建房秩序。
坚持两个原则
一是坚持户申请、组评议、村审核、街道审批的原则。根据农户提出的建房要求,农户所在的村民小组召开群众会讨论农户自建房的申请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经过村民小组讨论公示通过后上报村委会。二是坚持三到场(选址到场、开挖基础到场、验收到场)原则。按照农村自建房的法定程序。村两委收到村民小组农户建房申请后,村两委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到群众家中进行现场察看,做好房屋选址位置;同时街道办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城建、林业、公路等站(所)现场踏勘、核查核实后,召开农村自建房联审联批工作会,听取各站(所)的意见和建议并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建房批准书》,确保农村自建房不得违法占用耕地。
坚持两个到位
一是坚持帮建帮扶到位。农户收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建房批准书》后,“一线三支队伍”再次入户开展政策宣讲,要求农户必须严格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建房批准书》的规划进行修建,绝不能抱着侥幸心理,任意扩大建设面积;帮助群众做好建材物资的采购,指导群众打点、放线、基础开挖等帮建帮持到位;同时做好与周边农户的沟通协调工作,帮助农户解决用水用电、道路交通等事项,真正做到服务到位。二是综合执法部门监管、执法到位。街道综合执法部门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到各村开展农村自建房的巡查,对所有建房户严格按审批要求建设,让群众真正做到有地可建、有房可住。对不按审批要求违规建设的农户,及时下放停建通知书或整改通知书。
据统计,2024年1月至今,溪洛渡街道一线“三支队伍”现场排查违(危)房187户,已拆除146户22165㎡,对符合规划用地条件的15户已审批并动工建设,其余41户正在拆除或修缮加固。通过对农村自建房强有力的整治,全街道农村自建房进入有序阶段。
扫码关注
文 图:芶仁炽
编 辑:党政综合办公室
审 核:黄升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