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总工会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 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的衔接机制。“一函两书”制度重在源头预防,目的是通过协调协商方式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
《实施意见》明确了“一函两书”的适用范围,强调要充分发挥“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5方劳动法律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通报、协作联动、会商研判,全面推进运用“一函两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形成上下贯通、一体推进的工作机制,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形成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监督合力。
“一函两书”制度是工会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各级工会积极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司法、人社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协同合作,综合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优势,构筑工会组织在群众监督、司法监督和化解劳动领域风险隐患的“首道防线”,推动形成多元协同的“一函两书”工作格局。
来源:海南省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