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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万城镇镇村组三级党员干部、网格员不断加大禁燃禁放宣传巡查管控力度,动态收集更新辖区红白喜事,入户上门加强宣传劝导。
但仍存在个别党员干部对禁燃禁放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宣传管控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万城镇针对11月27日晚永范社区居民燃放鞭炮事件,由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永范社区党支部书记张某功、社区分管禁燃禁放工作的党支部委员兼居委会副主任陈某波及联系燃放当事人的党员陈某等 3 位同志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进行集体约谈。
2024年11月27日晚10时许,万城镇永范社区王某在后塘村王家香火室门前为祭祖燃放鞭炮,万城镇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违规燃放行为,便立即报警。万城镇辖区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决定对王某进行行政处罚。
在此,我们郑重地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希望大家共同遵守禁燃禁放规定,让我们以文明的方式祭祖,在传承孝道的同时,弘扬时代新风,携手共创文明绿色家园。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执法部门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举报电话:
违规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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