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某加油站提供虚假情况及其他安全问题案

民生   2024-09-30 15:01   安徽  

案件发布


2024 年 7 月 22 日,谯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亳州市谯城区***加油站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存在:2024年1月、4月、5月、6月份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与年度计划不相符;7月份安全培训照片上人数与实际签到人数不一致等及其他安全问题。谯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加油站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对该加油站提供虚假情况及其他安全问题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经调查,亳州市谯城区***加油站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七条 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之规定,谯城区应急管理局对亳州市谯城区***加油站给予警告、处壹万元罚款,对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重生产、轻安全,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致使生产经营场所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直接威胁到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谯城区应急管理局持续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采取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等行为,有力地促进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来源:大美谯城客户端综合区应急管理局

编辑:张   璐

审核徐雪纯

监制:伊   明

近期热点导读

搬迁公告

【文明花开满城芳】国庆散班味儿,这些文明新方式请收好!

跌跌跌!冷空气马上到谯城


谯城发布欢迎您的投稿
新闻投稿邮箱:
3548771179@qq.com

转发请标明来源

谯城发布
提供新闻资讯、便民服务和政务咨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