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纪委监委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等标准,着力构建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该市纪委监委不断探索案件质量评查方式,以“县案市审”“组案市审”为抓手,在二次审理过程中对案件进行全面“体检”,书面反馈审核意见,督促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统筹市组县案件审查和审理力量,组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通过采取自查自纠、交叉评查、实地抽查等方式,对该市今年以来办结案件的质量进行全面评查。
为确保评查尺度统一、发现问题精准、评查程序严谨,林芝市纪委监委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暂行办法,重点审核证据链条、程序手续、文书规范、条规适用等易错易漏内容,并采取“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方式,梳理汇总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形成评查表,对得分较低的、反复出现低级错误的,要求相关责任人向市纪委监委解释说明,接受市纪委书记约谈,倒逼案件质效提升。今年以来,共计日常评查自办案件35件、县级案件228件,反馈问题2000余个;专项评查案件37件,反馈问题180余个。
林芝市纪委监委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以查促改、以改促治,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长效作用。对个案具体问题,“点对点”向案件承办部门进行反馈,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举一反三,逐项整改落实;对普遍性问题,认真分析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采取实例点评、案情分析、交流研讨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销号管理,做到处分一件、执行一件、到位一件,不断提高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李迪)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