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最新发布,事关烟花爆竹!

民生   2025-01-24 20:07   福建  










春节期间

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新春佳节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喜庆气氛,在我国有着悠久历史,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让大家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尤溪县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以下安全燃放倡议:

  第一、请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商店购买外包装上注明“个人燃放”的C、D级合格烟花爆竹产品。选购时认准防伪标志,产品上应有正规的厂名、厂址,中文燃放说明清楚,如是否有警示语、燃放方法(如何选择地点、时间、操作方法等 、燃放过程中注意事项等),并按照燃放说明正确燃放。

  第二、应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严禁在人员密集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

  第三、明确点火部位,采用烟或香点,侧身点燃后(严禁身体任何部位正对产品的燃放轨迹方向),人即离开到安全位置。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不许伸头、用眼睛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近产品,千万不要再次点火。

  第四、烟花的燃放不可倒置。吐珠类烟花的燃放最好能用物体或器械固定在地面上进行,若确需手持燃放时,只能用手指掐住筒体尾端,底部不要朝掌心,点火后,将手臂伸直,烟花火口朝上,尾部朝地,对空发射。不要在楼群和阳台上燃放。

  第五、喷花类、小礼花类、组合类烟花燃放时,平放地面固牢,燃放中不能出现倒筒现象,点燃引线人立即要离开。

  第六、燃放旋转升空及地面旋转烟花,必须注意周围环境,放置平整地面,点燃引线后,离开观赏,燃放手持或线吊类旋转烟花时,手提线头或用小竹竿吊住棉线,点燃后向前伸,身体勿近烟花。

  最后,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1日





来源:尤溪县应急管理局

新媒体编辑:陈颖

初审:刘珍珍

复审:黄苒苒

审:陈增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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