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地址:信阳市淮滨县顺河街道办事处南大街382号
隐患问题:
1.四层北侧安全出口堵塞。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一层药房及门厅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 10.2.3项的要求:室内明敷的电气线路,在有可燃物的吊顶或难燃性、可燃性墙体内敷设的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防火性能或防火保护措施。
3.一层北侧设置职工宿舍且未做防火分隔。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1.3第3项的要求:医疗建筑中的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贵重精密医疗装备用房、储藏间、实验室、胶片室等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区域分隔。
4.一层北侧部分区域吊顶使用易燃可燃塑料扣板。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