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院多部门中,有这样一个部门,他们在履行职责中如果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就会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他们就是检察院的公益诉讼部门。
2023年11月,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在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呼和浩特市两家化工企业均在呼和浩特市再生水供水区域内,符合使用再生水条件,却未使用再生水而长期取用黄河地表水。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副主任 卓娜: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及《呼和浩特市再生水利用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使用而未使用再生水的企业,应当由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相应的责令使用或处罚决定。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确定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再生水利用负有相应监管职责,并对两家行政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向两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
在检察院的推动下,2024年6月12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出台《呼和浩特市城镇非居民取用水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使用再生水的非居民用水人不缴纳水资源税,暂不征收污水处理费,不执行超量加价计划用水制度。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副主任 卓娜:这个办法出台以后,这两家企业使用再生水实际上降低了他们的生产成本,这两家企业大概节约了每吨1.5元的费用,他们就从一个畏难情绪变成了愿意使用再生水的情况,并且与此同时他们作为国有企业,节约了黄河水资源,对他们的企业形象 和社会担当责任来说,也是有一定提升的。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与老百姓生活福祉息息相关,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凝聚各方合力,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今年1至7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64件,立案审查337件,对240件履行诉前程序,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4件,公告16件。强化区域协调联动,开展呼包同城化协作,两地公益诉讼部门共同开展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巡山活动,同向发力共护青山,新城区检察院院共督促清理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固废40500余吨。
古文物是国家的重要文化财产,市检察院以长城保护为切入点,强化黄河流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上半年共办理文物保护案件13件,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件。赛罕院办理督促保护丰州故城遗址案,在全市开展观摩评议,取得良好效果。
民以食为天,市检察院还着力做优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新城院针对快递物流,监督行政机关积极开展快递包装减量化。赛罕院针对外卖骑手健康证问题、回民院针对线上销售麻醉类药品等开展监督。玉泉院办理的“假羊肉”案例入选最高检八厅专刊。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主任 李闵: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高质效案件办理力度。加大立案办理环保督察、黄河警示片重点案件,加强调研论证,强化市级院在一体化机制中的突出作用,持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继续推广“培训+办案+研究”立体化精准培训模式,提升办案人员素能。
来源:青橙融媒、平安首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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