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刚刚还想从银行偷偷溜走的被执行人韩某面对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威慑,最终现场筹集案款并全部履行完毕。
01
案情简介
2023年,韩某从张某处借款15万元,双方约定3个月后还款。但借款到期后,张某多次催要欠款,韩某均以种种理由推诿,张某诉至法院。案件办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韩某仍未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张某无奈向新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02
首次执行
执行程序中,执行干警经查控和联系,未发现被执行人韩某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及其行踪轨迹,依法将其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03
恢复执行
9月24日,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张某的电话。电话中,申请人表示发现被执行人韩某此时正在新城区某小区内,请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强制措施。为防止被执行人再次躲避执行,新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前往,并在申请人的协助下在某小区内成功找到韩某,将其拘传至新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干警陪同前往就近银行取钱途中,被执行人韩某竟然以上厕所为由想要趁机逃跑。看到韩某行为,执行干警当机立断,采取包抄围追的方式追向被执行人韩某逃跑方向,最终成功将被执行人韩某控制,现场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指明韩某行为已触犯了法律,若无法按承诺履行义务,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眼见自己将被拘留,被执行人韩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随执行干警回到法院。经过进一步批评教育和释法说理,被执行人韩某深刻意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感受到法院执行的决心。最终现场向亲戚朋友筹措了5.7万元,支付给了申请人张某,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圆满执结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裁判的价值在于执行。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在执法办案中,不断强化查人找物的力度,努力以更硬的措施、更大的力度、更强的手段、更高的要求,不断提高执行案件办理质效。对于试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新城区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打击,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
来源:新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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