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纠纷圆满解决了,真是太感谢法官了……”
近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促使一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在庭中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向承办法官及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基本案情
被告张某与原告玉泉区某餐厅签订婚宴服务合同,约定在该餐厅举办婚礼、婚宴。后因婚礼当天的服务、现场布置等与张某及其家人的心中预期差距较大,双方产生纠纷。该餐厅认为张某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服务费用,张某认为餐厅没有用心服务,婚礼服务过程中存在瑕疵,因此拒绝再支付任何款项。该餐厅多次沟通无果后,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宴会餐费。
调解过程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了解到此案虽小,但案件双方争议很大。在庭审过程中,双方仍各持己见,均表示不愿让步。为消除双方当事人心中积怨情绪,承办法官根据双方陈述的事实,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于化解纠纷的意见后,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同意协商解决,并就未付款项达成一致,被告当庭付清,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婚礼对于新人而言不可复制,婚礼过程也具有唯一、专属、纪念性等特殊属性。但是婚礼服务合同所涉及的事项众多且标准不一,婚礼服务的效果也因人而异,这就要求双方在订立合同时,需尽量对合同的细节、具体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进行详细的约定,在发生纠纷时应注意留存证据,商家则更应当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流程,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喜庆的婚礼变为“烦心”的纠纷。
来源: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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