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亚冬会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演练的通知》(黑气联办函〔2024〕37号)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开展亚冬会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演练,自12月18日15时00分启动牡丹江市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体育课等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施工工地采取停工或其他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4、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建成区主干道清扫作业每日不少于3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2、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3、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停止上路。大宗物料运输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运输,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4、列入《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实施相应的减排措施。
启动预警后,各县(市)区政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预警期间,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重点督导以下方面内容。
一是开展散煤污染治理。开展散煤复燃监督检查,清理散煤及燃煤设施。加强散煤销售抽检力度。
二是开展固定污染源管控。民生保障类供暖企业在保障供暖的前提下大气污染物日排放量不高于前3日排放量均值。
三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市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空气质量保障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等部门按照《牡丹江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牡政办规〔2024〕3号)内容结合根据自身职责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三、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应急演练预警启动期间,各县(市)区政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于每日16时前报送重污染天气应对及执法检查情况。(联系电话:6431451 邮箱:mdjhbjzlk@163.com)
牡丹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
来源:牡丹江日报
校对:赵 卓、李 泽
一审:赵 卓、李 泽
二审:王海峰
三审:迟 恒
发布: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