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启用新增1处电子警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地点
1.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3.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4.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5.驾驶人未系安全带的
6.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7.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9.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三、启用时间:2025年1月24日零时起
届时,“电子警察”系统将开始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设备采集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