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酒醉驾持续曝光!

文摘   2025-01-25 16:47   江西  

春运开启 年关将近

亲朋好友聚会难免喝酒
但要切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
更是行车的安全底线

连日来

石城公安交警

持续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

筑牢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酒驾

2025年01月03日20时08分许,刘某驾驶赣BF***A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西华南路时被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成分含量为4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元。

酒驾

2025年01月07日13时03分许,吴某驾驶赣BF***S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清华大道腾辉汽贸路段时被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成分含量为3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吴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未申领)检验合格标志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1520元。

醉驾

2025年1月5日19时18分许,黄某涉嫌酒后驾驶赣BF***U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石城县琴江镇莲乡大道石城县第二小学路段时,被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成分含量为360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经鉴定:黄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322.34mg/100ml,黄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该案已移送检察院。


醉驾

2025年1月7日13时42分许,温某涉嫌酒后驾驶赣BF***2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腾辉汽贸路段时,被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成分含量为135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经鉴定,温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62.40mg/100ml,温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在办理中。


再次酒驾

2025年1月10日13时42分许,温某饮酒后驾驶赣BF***9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石城县琴江镇莲乡大道水岸新城西侧路段时,被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成分含量为41mg/100ml经查,温某于2023年10月3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查获,温某此次的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温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申领,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

再次酒驾

2025年1月5日20时55分许,何某饮酒后驾驶赣BY***轻型多用途货车行驶至石城县琴江镇莲乡大道石城县第二小学路段时,被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成分含量为72mg/100ml。经查,何某于2020年09月05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查获,何某此次的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何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的违法行为被处以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人民币4120元。



酒醉驾的“成本”你知道吗?




石城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有安全、更团圆  


编辑:黄鑫垚
校对:温家麟
审核:潘庆宏
审定:张幸华

石城公安交警
大力弘扬文明交通正能量,倡导文明交通出行理念,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开展安全提示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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