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之际,一些不法分子蠢蠢欲动,妄图趁机“捞一把”,以各种手段骗取钱财。因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双眼,守好自己的钱袋子,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金融活动,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
非法金融活动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经批准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金融业务或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行动。
未经批准: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金融业务;
欺诈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宣传、承诺高额回报等手段骗取资金;
隐蔽性:活动方式隐蔽,难以被发现和监管;
危害性: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放贷、资金拆解、融资担保、外汇买卖、违规销售金融产品、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伪造与出售货币、虚假金融广告等。
非法金融活动往往以远超市场平均水平的回报率吸引投资者,如“保本保息”“年化收益率高达XX%”的虚假承诺。
通过夸大公司实力、虚构项目背景、伪造政府批文等手段,制造虚假繁荣景象,引诱消费者投资。
聘请明星名人站台,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发布广告,报刊上发表专访文章,制造虚假声势。
借助网络社交平台、手机APP等新媒体渠道,进行跨地域、广覆盖的非法金融活动宣传,增加其隐蔽性和传播速度。
将非法集资与传销模式相结合,通过发展下线、层层返利的方式,迅速扩大集资规模。
金融消费者应保持理性投资心态,提高信息甄别能力,不轻信高息诱惑,不盲目跟风投资。
在参与金融活动前,务必核实相关机构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如查看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
对金融产品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评估,关注其收益与风险是否匹配,避免盲目投资。
一旦发现非法金融活动线索或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立即向金融监管单位、公安机关等部门举报。
全国扫黑除恶智能举报平台:12337
百姓需求“一号通”热线:27712520
简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乱收费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电话:028-27271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