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反腐日|毛主席:谁搞腐败,就割谁脑袋!

文化   社会   2024-12-09 06:28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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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要搞腐败
就割谁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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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反腐败日”。为有效预防和打击腐败问题在世界各国不断蔓延,2003年第58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我国是140个签约国之一。


历朝历代都有腐败,原本不必大惊小怪。问题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国家和军队的反腐力度不断持续加大,再三强调对贪腐分子采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为何还有那么多党政要员和军队将领仍然前腐后继纷纷落马?特别是涉案人员的层级之高、裙带关系之广、盘根错节之复杂、贪腐数额之巨大,惊得小老百姓们瞠目结舌,百思不得其解。


如何根治贪腐这个老大难问题?主张高薪养廉者有,主张财产公示者有,主张强化党性教育者有,主张加强舆论监督者有,主张发动群众举报者有……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些主张没有什么不对,但实践证明效果并不理想。恕我斗胆直言,治乱世须用重典,只要恢复死刑,贪腐分子将会大为减少。


其实,在如何惩治贪污腐败这个问题上,毛主席早在七十多年前就为后人提供典型案例。分别时任天津党政一把手的刘青山和张子善,两人都是从枪林弹雨中走出来的老革命,功劳远要比现在落马的官员大得多;涉案金额相当于人民币总共才171万元、贪污挥霍掉的仅3.7万元,罪行远要比如今动辄几个亿上百亿的巨贪少得多。然而,毛主席对贪官决不心慈手软,坚持割掉了他俩的脑袋。

刘青山被押至刑场        张子善接受公审


在中央书记处讨论处理意见时,毛主席明确表示:“非杀不可,挥泪斩马谡,这是万不得已的事情。当有人上书或当面求情时,毛泽东主席则说:“是要他俩?还是要国家?……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两个,才能挽救二十个、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毛泽东主席一惯嫉恶如仇,早在建国之初就谆谆告诫全党:“治国就是治吏。礼仪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如果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国家还没有办法治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是这样……我们共产党不是明朝的崇祯,我们决不会腐败到那种程度。不过谁要搞腐败那一套,我毛泽东就割谁的脑袋!我毛泽东若是腐败,人民就割我毛泽东的脑袋。”


很遗憾,当下干部队伍中的腐败程度,早已远远超出毛主席当年的预判。因而,笔者斗胆在此试问试想:如果谁搞腐败那一套,我们能按伟人当年处理刘、张两位贪官那样,就决不心慈手软地给谁“啪”的一枪,就毫不留情地割下谁的脑袋,看他们谁还再有这个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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