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贪大不可取

创业   2024-09-16 22:13   北京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收入也在不断提升,不少农户拆旧房建新房,把房子装修得漂漂亮亮。农民收入增加,有条件改善居住环境了,这无可厚非。但笔者发现,大多数农户都会按照农村建房上限标准申请建设房屋。

我国幅员辽阔,各省关于农村建房的规定不一而同,但总体而言,都比较宽松。比如:广西规定,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丘陵地区、山区每户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新建农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且农房建筑层数应控制在4层以内。

对于大多数农村家庭而言,修建房屋的费用依然是一笔巨大的经济支出。家里经济状况较好的农户,房屋可以修建得适当宽敞些,但如果经济一般,一味贪大,则实非必要。不妨占地少一些,层高矮一点,够日常使用即可。

目前,我国城镇化率为66.2%,参照发达经济体80%的城镇化率,我国城镇化还在持续推进中。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很多年轻人都选择了进城务工,我国城镇住房体系的发展,也吸引了进城的“新市民”落户安居,农村人口向城市聚拢依然是趋势。因此,在乡村多代同堂挤住在几间房屋的现象已经成为历史,小家庭成主流。小家庭人口一般是3至5位,即使加上老人,最多也是7位,占地100平的两层小楼,实际使用面积可有200平方米,已经足够小家庭使用。

诚然,因为传统习惯和农耕需要,农村房屋一般比城市房屋建筑面积更大一些。但房屋过大,一方面是对土地、建筑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过于空旷的房屋显得冷清。此外,很多务工家庭长期居住在城市,乡村的房屋仅仅是逢年过节回去住几天,房屋面积过大实则没有必要。因此,笔者建议,住房城乡建设、乡村建设主管部门不妨对新建房农户多一些宣传引导。说到底,房子不在大,好住就是家,功能齐全、满足需求的房子就是好房子。

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农村宅基地信息智库
致力于打造有关农村宅基地政策、观点、判例的信息资源库和高端思想库。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