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动态化抽检机制有力地推进食品安全向好发展。11月,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公布了两期食品安全抽检通告,该局当月共计组织抽检各类食品样品752批次,抽检项目合格样品739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抽检合格率达98.3%。
11月25日,该局集中发布了2024年第24期、25期食品抽检通告。综合通告内容,两期抽检行动共计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等食品样品752批次,南山学校食堂、榕城中学博东实验学校食堂等存在13批次抽检项目样品不合格。
通告内容显示,13批次不合格食品样品出现的问题主要集中表现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
在具体的分布上,农兽药残留问题成为高发问题,惠州市南山学校食堂、博罗县华侨中学食堂、惠州市宴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等7家食品经营主体单位样品都被检出存在农兽药残留,土鸡蛋的甲硝唑、恩诺沙星、磺胺类含量,生姜的噻虫胺含量,黄豆芽的6-苄基腺嘌呤含量等都出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情况。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主体有3家,分别为广州市晨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惠州星河路分店销售的紫薯饼,惠州市天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散装辣椒王和惠东县大岭黄景龙商店销售的淮山,出现苋菜红、亮蓝、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规情况。
微生物污染问题样品同样有3批次,惠城区小红餐饮店销售的凉拌干豆腐丝、惠城区百林泉桶装水店销售的嘉澜包装饮用水,以及博罗县榕城中学博东实验学校食堂使用的不锈钢盘等,分别出现了大肠埃希氏菌、铜绿假单胞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在处置环节,针对样品抽检不合格问题,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前均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与此同时,该局对广大市民消费者发出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倡议消费者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查看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去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此外,通告还指出,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如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邀请社会各界齐参与,共同筑牢城市食品安全防线,牢守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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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10月食品安全抽检13批次不合格样品及企业主体信息情况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惠州市惠城区小红餐饮店销售的凉拌干豆腐丝,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2.惠州市惠城区百林泉桶装水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惠州市鑫盛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嘉澜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博罗县榕城中学博东实验学校食堂使用的不锈钢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4.广州市晨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惠州星河路分店销售的标称柳州市柳江区思宝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紫薯饼,苋菜红、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惠州市天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散装辣椒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惠东县大岭黄景龙商店销售的淮山,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兽药残留问题
7.惠州市南山学校食堂使用的土鸡蛋(鸡蛋),甲硝唑、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博罗县华侨中学食堂使用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惠州小柴园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黄骨鱼(淡水鱼),孔雀石绿、恩诺沙星、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惠州市惠城区芙湘蓉餐饮店使用的山东小黄姜(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惠州市惠城区龙光湘菜馆使用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2.惠州市宴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生姜(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3.惠阳中山中学第一食堂使用的黄豆芽(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南方+记者 张峰
来源|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