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年轻人追求速度与激情
喜欢对自己的车辆进行改装
改装车一出场
便自认是街上的“最靓的仔”
但实则搅人安宁
“燥”人心烦
11月12日,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宜州城区城北某小区内停放一架浅蓝色轿车,该车涉嫌非法改装排气管,且经常半夜外出,发出巨大的轰鸣声,严重干扰周边居民休息。
根据线索,民警展开精准布控,在金宜大道广维路段拦下目标车辆。经查,该车排气管、尾翼、轮毂都进行了非法改装,且通过操控器在行驶时发出巨大的噪音,以此达到“炸街”的快感。
民警对驾驶人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王某处罚款100元,同时责令其尽快恢复车辆原状。
11月12日,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金城江城区巡逻时,发现两名青少年驾驶一辆无号牌电动摩托车在道路上快速穿梭行驶,随即将其依法拦查。
经查,该车前后刹车卡钳、电池、车辆控制器等部位都进行了非法改装,且驾驶人黄某未满18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黄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多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款400元,同时扣留车辆,通知其家长加强看管和教育引导。
近日,凤山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每到22时以后,有一辆涉嫌非法改装的跑车总在街道上来回“狂飙”,速度极快,不仅扰民还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群众提供的信息,民警迅速展开摸排,最终在朝阳大道成功拦下目标车辆。经查,该车行驶证登记为白色三菱牌小型轿车,车辆轮胎规格、排气系统均与登记的信息不一致,民警随即将其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11月4日,该车驾驶人曾某来到大队接受处理,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曾某处罚款100元,同时责令其尽快恢复车辆原状。
11月10日23时41分,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北部大队执勤民警
在国道线3306公里处巡逻时,
发现一辆疑似非法改装的车辆在辖区街道飙车。
民警立即依法拦停该车,进行检查。
经查,
该车消声器、排气管等部位都被非法改装过。
同时,
驾驶人谢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属于无证驾驶。
民警对谢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项对谢某的车辆进行强制拖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注意
公路不是赛车场
行车安全不是儿戏
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拼装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
二、非法加装、改装动力装置,或者拆除、改装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
三、在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上加装伞架、车篷、挂架,加装或者改装座位(儿童安全座椅除外)等。
爱车虽然是你的
但安全是大家的
车辆有任何“改”“加”
都需要到车管所登记备案
方能合法上路行驶!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柳州交警、河池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