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之
因村部建设过程中管理不善,导致我村与自然人或法人所签订合同资料不全,甚至有遗失的现象。现特通过媒体平台,告知在我村承包、租赁相关资源的自然人或法人,请于2024年11月30日之前,带上合同原件和入账凭证到村部与泉口村会计对接,完善合同的管理,并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进行备案,确保自然人或法人的合法权益。逾期后责任由自然人或法人承担,与我村无关。
梅川镇泉口村民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
来源:梅川镇泉口村
主编:杨小广
责编:吕 纳
声明:本文图片、文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2024
投稿邮箱:
591898324@qq.com
了解梅川最新动态
从关注“古韵梅川”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