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
三明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殷美根受贿一案。
检方起诉指控:
2003年至2023年,被告人殷美根利用担任原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江西省九江市委常委、副市长,九江市市长,九江市委书记,
江西省副省长,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副省长兼赣江新区党工委书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7亿余元。
公开资料显示,殷美根,1963年8月出生。江西南昌人。2015年11月,任江西省副省长;2016年11月任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2020年3月任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2023年1月,他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年3月落马,10月被“双开”。
双开殷美根的通报,给他画了这样一副素描:
经查,
殷美根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毫无纪法意识,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道德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
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执纪执法活动;
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
与不法商人结成利益共同体,伙同亲属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殷美根,名为美根,实为“烂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