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城南纺织公寓租赁摇号分配公告

政务   2025-01-26 21:01   浙江  





宁海县城南纺织公寓租赁摇号分配公告



一、《租赁资格确认书》领取事项

1.领取时间:2025年2月13日(9:00-16:00)

2.领取地点:城南纺织公寓6号楼一楼(纺织东路71号)

3.领取条件:①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领取;

②委托代领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纸质委托书(附件2)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进行领取。

4.特别说明: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本次租房资格。

二、摇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2月15日(上午8:30起,下午13:30起)

地点:宁海县会展中心三楼宁海厅(宁海县金水路299号)

三、摇号对象

宁海县城南纺织公寓住房认租申请人(附件1)。

四、摇号规则

(一)按照《租赁资格确认书》上的序号先后进行摇号确定摇房顺序号,再按照摇房顺序号先后进行摇号确定房源。

(二)本次摇号如出现房源少于符合条件申请人数的现象,将设置相应空号数直至等同于申请人人数,申请人摇到空号的,则视为未取得房源

五、摇号流程

(一)摇号日程安排:摇号分两场进行,上午一场,下午一场;请参加摇号的人员严格按照领取的《租赁资格确认书》上标注的时间参加摇号,超时未进场的视为放弃本次租房资格

1.2025年2月15号上午场(8:30截止进场):参加摇号的人员为持有A001-A025号、B001-B166号、E001-E030号租赁资格确认书的申请人;

2.2025年2月15号下午场(13:30截止进场):参加摇号的人员为持有为C001-C250号、D001-D207号租赁资格确认书的申请人。

(二)摇号须知:

1.参加摇号时,由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租赁资格确认书》参加。

2.申请人无法到场,可由受委托人携带纸质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租赁资格确认书》参加摇号。

3.由于场地限制,摇号时仅允许申请人或受委托人一人进入会场。

六、摇号方式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摇号现场邀请浙江省宁海县公证处进行全程监督。

(二)本次分配采取电脑随机摇号、先确认摇房顺序号、再摇号确定房源、现场打印摇号定房凭证方式进行。

(三)在摇号过程中,工作人员叫号三次未上场摇号的,该摇号顺序号顺延到本场次该户型的摇号最后进行摇号,以此类推,顺延后经工作人员叫号三次仍未上场参加摇号的,视为放弃本次租房资格

七、工作安排

(一)参加摇号人员在会展中心三楼宁海厅内先进行登记,登记后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入座等待摇号,摇号顺序按照《租赁资格确认书》上的顺序号摇号确定摇房顺序号,再以摇房顺序号摇号确定房源。

(二)摇号结束后,由摇号人在《城南纺织公寓摇号定房凭证》上签名,并予以发放。

八、有关情况说明

(一)通过摇号取得房源的人员请按照现场签订的《城南纺织公寓摇号定房凭证》要求的时间,携带必要的证件到相应的办理地点办理承租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本次租房摇号资格

(二)签订租赁合同地点:纺织东路71号城南纺织公寓6号楼一楼;咨询电话:0574-89289530、0574-89289533。

(三)签订租赁合同时间:2025年2月16日-2月19日,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租房资格

附件:

1.宁海县城南纺织公寓住房认租申请人名单

2.《委托书》(范本)


宁海县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4日


来源:宁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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