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01.
婚姻无变化
1.《独生子女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02.
离异
1.《独生子女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4.《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03.
再婚/复婚
再婚/复婚:
1.《独生子女证》原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04.
丧偶
1.《独生子女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4.配偶《死亡证明》或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意事项
1.已退休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可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生日当月办理;正在申请办理退休人员中,女满55周岁及男满60周岁退休的,需在领取养老金后办理;
2.身份证与档案年龄不一致的,以档案年龄为准;
3.户籍地址为农村或城中村的人员,需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社区认定,是否领取独生子女奖励扶助金;
4.补助执行时间大于3年以上的人员,需户籍所在社区及街道办开具未在户籍地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的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以上申请材料,前往韦曲南街250号西安市长安区人力资源中心一楼大厅档案室申请审核受理。
2.待我中心报送卫生健康部门及养老保险经办部门审批备案通过后,由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补助金按月发至申请人退休工资卡中。
3.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申请办理完毕后,我中心将以电话形式通知申请人取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资料原件。
咨询电话:8529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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