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平安守护 | 快处快破“小案件”,倾力守护“大平安”—鄂托克旗公安局棋盘井第一派出所48小时内查处7起案件

文摘   2024-09-29 20:24   内蒙古  


鄂托克旗公安局棋盘井第一派出所以冲刺攻坚“夏季行动”为抓手,秉承“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扎实做好民生小案的侦破工作。近日,棋盘井第一派出所在48小时内迅速破获七起案件,分别为两起殴打他人案、一起侮辱案、两起卖淫案、两起嫖娼案,依法行政拘留6名违法嫌疑人。

殴打他人,拘!

2024年9月26日21时许,张某某酒后乘坐出租车回家,下车时因乘车费用问题与金某某发生争执,后张某某将金某某殴打。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叁佰元的处罚。

侮辱他人,拘!

2024年9月26日22时30分许,在棋盘井镇某烧烤店内,张某某酒后因结账问题将烧烤店老板、服务员辱骂,后在烧烤店过道楼梯处将老板殴打。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贰佰元的处罚;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侮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因张某某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合并执行,决定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贰佰元的处罚。

卖淫嫖娼,拘!

2024年9月27日14时许,在棋盘井镇某小区朱某某的租住屋内,刘某与朱某某发生一次卖淫嫖娼关系、何某与相某某发生一次卖淫嫖娼关系,被民警当场抓获。朱某某、相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卖淫,刘某、何某的行为已构成嫖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分别给予朱某某、相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壹仟伍佰元的处罚,决定分别给予刘某、何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成功破获一件件小案的背后,是鄂托克旗公安局棋盘井第一派出所聚焦“破小案、促民生”目标所作出的不懈努力。下一步,鄂托克旗公安局棋盘井第一派出所将继续盯紧民生小案,加大打击力度、加快破案速度,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与满意度,以“零容忍”态度向各类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以打促防,以打促治,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环境干净、安全、有序。


审核 |贾   强

校对 |郗   悦

编辑 |闫姣月

供稿 |棋盘井一所 刘羽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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