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凯淖尔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天鹅

文摘   2024-10-20 22:06   内蒙古  
2024年10月14日,鄂托克旗公安局木凯淖尔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报警称:在木凯淖尔辖区内有一只“大鸟”,在地上一直扑腾,无法正常飞行,疑似保护动物。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刻到达现场,发现这只“大鸟”体长约80厘米,头部、翅膀受伤不能正常飞行。为保障“大鸟”得到及时有效治疗,民警立即联系鄂托克旗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对其做进一步治疗。后经鄂托克旗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确认该“大鸟”为天鹅幼鸟,被列为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保护动物。


这只天鹅的成功救助,得益于各方合力,也体现了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的提高。近年来,木凯淖尔派出所积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保护黄河流域森林资源及野生动物植物宣传工作,宣传防范打击并举,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审核 |贾   强

校对 |郗   悦

编辑 |闫姣月

来源 |木凯淖尔派出所

鄂托克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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