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西县法院审结了一起暴力袭警案件,高效的司法审判有力保障人民警察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被告人杜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结合被告人杜某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因素,最终以袭警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是法律赋予的职责,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公民的应尽义务,切勿因一时冲动以身试法,否则追悔莫及!
来源:林西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