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突然并道强行闯入
险些引发追尾事故
幸亏后车刹车及时
但车内2岁娃娃
在急刹车的冲击下受到磕碰和惊吓
“现在想想,还后怕不已。”市民晓萱(化名)说。10月28日17时左右,她驾驶车辆在东快路出市方向下道后,往后盐方向走。丈夫坐在后排车座上,哄着2岁宝宝。
刚下桥不久,她在最右侧道路行驶,在道路前方,一辆出租车从中间车道往右强行并了两排车道,这两排车道的车辆先后都被别停了。晓萱见此已经减速,但没想到,那辆出租车再次强行并道,突然驶入她所在车道,幸亏自己反应快,一个急刹车将车停住,这才避免了一场追尾事故的发生。
“当时给孩子吓坏了,孩子爸爸也被吓得六神无主。”晓萱称。这令她十分心疼,于是下车前去与出租车司机交涉。
“出租车司机的态度不是很友好,他对我说,是因为车辆机油不够才不得不停车,但并未对他的行为给我造成的影响有任何道歉的话语。”晓萱称。因担心车上孩子安危,晓萱并没有与司机过多理论,就打算驾车离去。
“随后我就看到,有一位女士上了这辆出租车之后,出租车才开车离去。”晓萱说。
根据晓萱拍下的视频显示,这辆出租轿车的车牌号为“辽BTxx88”。“车辆强行并道,差点就发生追尾事故了,这种行为太不妥!”晓萱对此十分气愤。
车辆临时变更车道,应该减速慢行,避让直行车辆。当日该路段有不少车辆驶过,并且刚刚处在下桥口不远的位置,通常司机都会下意识地减速慢行,不知道涉事司机为何会做出这样的行为,而且还是连续强行并道。
她觉得,出租车是大连的形象窗口,这位出租车司机存在不文明驾驶行为,给城市的文明风景线抹了黑,这样做实在太不应该。她希望涉事司机看到报道后,能意识到自己犯了错,并主动道歉。
强行并道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中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 刘坤
编辑:姜雯欣
责任编辑:张一蕾 值班主编:王勇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 刘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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