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家住在金普新区金地中央公园小区20号楼三单元。11月17日,他向本报反映,大概今年年后,一楼二楼搬来了新的租户,他们发现住在房子里的居然是猫。
“我住的房子户型是88㎡,最高有十一层楼。”王先生说,小区是一个封闭住宅小区。该单元楼一楼是清水房,二楼精装修,里面建了一个猫舍,养了数只猫。王先生表示,照顾这些猫的是一名女子,女子搬来后楼道里的气味也是一言难尽。此外,业主们时常会听到猫叫的声音,影响了他们的休息。
11月19日,就此事记者采访了物业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业主反映的情况属实。“有时一进单元门就能闻到刺鼻的味道,味道的大小主要看租户的清理频次。”工作人员表示,接到业主们的反映后,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
工作人员说,租户对物业的协调也比较抗拒。租户认为单元楼的气味与她养猫行为无关,房子能里养多少只猫也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对于业主们和物业的再三劝说,她很生气。
二楼的房主看到业主群的反映后也很重视此事,并来到现场查看情况并和租户进行商谈。但因为还有近一年的时间租房合同才到期,房主没办法提前终止合同,对于日后邻里关系,房主也很为难。
猫舍到底有多少只猫,猫舍的存在是否有经营性质?工作人员表示,两套房大概有十几二十只猫,里面居住的猫并非是收养的流浪猫,物业也并不清楚猫舍是否有经营行为。
“我们没有执法权,只能尽力协商,做好应做的工作。”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物业加强了对该单元的的保洁消杀工作。针对该单元楼,保洁人员早中晚去检查一次,是其他单元楼的三倍。
对楼道里异味以及遗落的猫砂,保洁人员会及时喷洒消毒液,保持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因缺乏相关管理规范,面对猫舍的扰民投诉,他们也盼望能尽快找到好的办法,让矛盾得到化解。
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猫舍产生的噪音、异味等影响邻居正常生活,侵犯了邻居的相邻权。邻居有权要求猫舍主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
王金海表示,如果猫舍存在经营行为属实,租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一是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如要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要符合国家卫生、环境保护要求等。二是在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前提下,还必须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同时,在经营合法性方面,若未取得营业执照进行猫的买卖、繁育等经营行为,属于无照经营,违反工商管理规定;即使有营业执照,若经营范围不包括与猫舍经营相关的业务,如活体销售等,也属于超范围经营,同样面临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风险。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 刘宣州禾
编辑:姜雯欣
责任编辑:张一蕾 值班主编:满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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