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宝子们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
和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发布
小编节选了部分内容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人,可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同时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贷款额度:
提取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参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办理)。
✅首付比例:
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加大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
✅租住本市公租房、保障性住房:
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每月提取一次。
✅租赁本市商品住房:
由原规定“每月可提取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且每人每月不超过800元”调整为“可按当月应缴存额申请可提取额度,且每人每月不超过800元”。
👉这是继今年4月调整租房提取间隔时间(由6个月调整为每月可提取)后,再次对我市租房提取政策的优化。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 2024年11月13日)起实施,此前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已经在惠州缴纳了
公积金的市民朋友们
可网上提取公积金
缴纳房租哟~
①申请人在本市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及以上,申请人家庭应在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
②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必须为正常或封存状态且未被限制提取或未被冻结。
③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大于10元。
④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不存在未办结或未结算的提取业务。
注:如有最新调整的,以最新消息为准!
1、租赁本市商品住房: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签订无房承诺书;
(3)申请人名下正常使用的I类储蓄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广发行、惠州农商、博罗农商、广州银行、南粤银行)。
👉特别说明: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职工家庭应在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提取申请人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首次登记需提供惠州市公租房租赁合同;
(3)租金缴款凭证;
(4)有共同家庭成员承租人的,需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家庭成员关系材料;
(5)申请人名下正常使用的I类储蓄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广发行、惠州农商、博罗农商、广州银行、南粤银行)。
👉特别说明:首次提取,需通过线下渠道申请,合同租赁期内再次提取只需提供租金缴款凭证即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申请。
粤省事小程序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
惠州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
以公众号办理流程为例:
1、租赁本市商品住房:
提取次数:每月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租赁本市商品住房的,可按当月应缴存额申请可提取额度,且每人每月不超过800元。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日期至本次提取日期之间的每月可提取金额之和。
2、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
提取次数: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 (公租房) 可每月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 (公租房) 的,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日期至本次提取日期之间的实际房屋租金 (不含租金预付金额)。
来源: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州本地宝
来源: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州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