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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16日,惠河高速往深圳方向惠州市博罗杨村段6公里内发生两起车祸,致3人死亡。
针对该事故,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已向博罗县人民政府发督办函,要求开展事故调查,还原事故真相,准确定性事故性质。同时,由博罗县纪委监委同步成立追责问责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1月21日,惠州市应急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了《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惠河高速博罗泰美“11·15”“11·16”两起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督办函简单披露了事故发生过程及影响,2024年11月15日22时33分许,惠河高速往深圳方向博罗杨村到泰美路段(3552公里900米处)发生一起两货车追尾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16日0时30分许,惠河高速往深圳方向博罗杨村到泰美路段(3547公里120米处)发生一起两货车、两小型客车共四车追尾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
督办函提出,要求博罗县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严肃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还原事故真相,准确定性事故性质。同时,由县纪委监委同步成立追责问责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要求博罗县人民政府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并每15日向市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调查报告经要附上县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追责问责有关情况。如期限内未能完成调查的,需向市安委办书面说明。目前,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南都惠州,惠生活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