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基本税收政策如下:
企业所得税
• 税率:常规企业税率为20%;石油、天然气开采,以及矿石、黄金等自然资源开发项目为30%;再保险保费收入的年度所得税税率为5%。
• 优惠:企业享有3至9年的所得税免征期,免税期结束后,还可根据税局评估享受75%、50%或25%的所得税减免。经济特区内企业的免税期可延长至9年。
工资税
• 税率:实行分级递进税率,由企业代扣代缴。375美元以下免税;375至500美元,税率5%;500至2125美元,税率10%;2125至3125美元,税率15%;3125美元以上,税率20%。
增值税
• 税率:标准税率为10%。
• 优惠:经济特区内企业的出口产品免征增值税;制衣、制鞋类企业即使不在经济特区,也可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
最低税和预提税
• 最低税:税率为1%,适用于全年收入的1%,部分企业可用预缴税款抵扣。
• 预提税:针对支付给非居民的利息、股息、租金等收入,需缴纳4%的预提税。
其他税
• 印花税:并购、解散的注册税为1000000瑞尔(约250美元),股权转让的印花税为股份总值的0.1%。
• 财产转移税:不动产和某些类型车辆的所有权转让,按转让价值的4%征收。
• 土地闲置税:超过120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评估价值的2%征收。
• 专利税:按企业规模划分,小型纳税人需缴纳100美元,中型纳税人需缴纳300美元,大型纳税人需缴纳750至1250美元。
• 房屋土地租赁税:按租金的10%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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