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青山区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工作完成

文摘   2024-11-08 18:05   湖北  


根据区委部署,十二届武汉市青山区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工作于11月上旬全部完成。为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双反馈、双报告”工作要求,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反馈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反馈会议传达了区委有关会议要求。会前,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


反馈指出,被巡察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武汉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较好履行自身职责,总体工作稳中有进,为青山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贡献。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政治站位不够高,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欠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到位;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洁风险防控有薄弱环节;有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基层党建工作不够规范;有的开展燃气安全管理不够有力,燃气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不够健全。


反馈强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政治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被巡察党组织要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迅速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被巡察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见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坚持严的举措,对巡察反馈问题实施销号式管理;要坚持严的标准,以党纪法规和政策要求、群众满意度、工作实绩为标准保证巡察整改效果;要坚持严的要求,落实当下“改”的举措,形成长久“立”的机制。被巡察党组织要将巡察整改与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同步落实,与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与党的组织建设有机融合,确保整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区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区领导彭勇军、赵信忠、蔡瑾、刘小韬、王小兵、刘晶晶、朱海林、殷功博、屠浩文分别出席反馈会议。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反馈会议。




 

编辑杜雅康  刘佳  熊然然

编审毕可

设计梁永晟

来源青山区委巡察办

 

出品中共青山区委宣传部  青山区融媒体中心

投稿qsmt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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