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兴平市入住一家酒店
一连7次
以通风、采光等各种理由
频繁更换房间
就在店方疑惑之际
民警找上门来
……
9月29日,兴平一酒店前台李经理像往常一样,为客人王先生办理好入住手续。王某进入房间后不久,就去酒店前台,以房间采光不好为由更换房间。李经理立即就为王先生调整了房间。本以为这下王先生应该满意了,然而刚过了十分钟后,王先生又因房间通风不好再次要求更换房间。虽略有疑惑,但为向顾客提供良好服务,李经理仍积极为王先生更换了通风、采光都更好的房间。就这样,王先生先后以各种理由不断要求酒店更换房间。最终,在更换了7次房间后王先生才表示满意。
“王先生为什么要在酒店不停更换房间呢,难道真的是对我们酒店的服务和环境不满意,对客房要求标准高?”就在李经理心存疑虑的时候,兴平市公安局民警来到酒店前台询问相关情况。李经理一听民警描述,便意识到他们在找王先生,随即将民警带到王某房间。民警进入房间,发现一台类似“机顶盒”的设备连接在电视旁边的网络路由器上,设备指示灯还在不停闪烁。
民警立即询问王某该设备是什么东西?用来干什么?王某神色慌张,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民警随即将王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公安机关审查,原来王某平时无正当职业,整日游手好闲,在网页评论区看到有公司招募人员,称一天可赚几百到数千元。本就缺钱的他“怦然心动”,经过跟网络上的“老板”联系,了解到可以帮助诈骗分子架设“VOIP”设备来挣钱。双方一拍即合,对方很快给他寄来一套“VOIP”设备并告知其操作方式。于是,王某先后在杨凌、咸阳等地酒店房间调试好设备为诈骗分子提供远程拨号服务,并先后获利1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帮助犯罪分子架设“VOIP”设备是犯罪行为。非法安装、使用“GOIP”“VOIP”设备,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属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若发现身边有架设“GOIP”或“VOIP”等网络设备等可疑情况,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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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兴平市公安局
编辑丨市局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