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住建局党组成员、保障住房发展中心主任赵金年
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相关政策解读
主持人:
赵金年: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首先,感谢各位网友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很期待通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这个栏目与各位网友进行互动,让大家更好的了解住房保障的目的以及今年我市出台的《兴化市规范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取得完全产权实施办法(试行)》这一政策文件。
主持人:
赵金年:
主持人:
赵金年:
主持人:
赵金年:
主持人:
赵金年:
只需要经济适用住房取得不动产登记或缴纳契税发票满五年,即可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主持人:
赵金年:
根据《兴化市规范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取得完全产权实施办法(试行)》(兴政办发〔2023〕55号)文件规定,取得完全产权需要本人提供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以及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发票、契税证明、不动产权证和维修基金发票等相关凭证材料即可办理。
主持人:
赵金年:
补缴土地收益价款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房产证去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费用无需办事群众缴纳,评估结束即可携带相应材料去市保障住房发展中心开具《土地收益金缴纳额通知单》,同时为了方便群众办事,考虑到新政策简化了办事流程,我们将原先10个工作日的办事时限缩短为5个工作日,后续拿到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前往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缴费即可。
主持人:
赵金年: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很高兴今天能有这样的机会和大家交流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