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级异地就医系统升级的公告

政务   2024-12-05 13:09   江苏  

公  告

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各相关单位:

为提升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质效,近期省医保局将统一开展异地就医系统升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服务时间

预计从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22:00至2024年12月8日(星期日)24:00

二、暂停服务内容

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查询等多项业务。

三、注意事项

暂停服务期间,请各定点医药机构向参保人做好解释工作。在此期间,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费用需垫付医疗费用,待恢复后,可持原始票据回原就诊定点医药机构进行退费并重新刷卡结算或带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入院的参保人员可先办理其他手续,待恢复后,再补办入院登记等事项。

暂停服务期间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

                                

兴化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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