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
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
吴川市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本次征收土地作为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拟征收土地位于海滨街道塘尾社区地段
土地补偿费标准为50.4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为54.6万元/公顷
(一)拟征收海滨街道塘尾社区东海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1.167亩。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1.008亩;
(二)拟征收海滨街道塘尾社区东隅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14.349亩。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7.413亩;
(三)拟征收海滨街道塘尾社区路口坡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6.12亩。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1.08亩;
(四)拟征收海滨街道塘尾社区美沃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93.7275亩。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83.2935亩;
(五)拟征收海滨街道塘尾社区上海沟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30.7725亩。其中,农用地29.7015亩,含耕地19.1145亩,建设用地1.071亩;
(六)拟征收海滨街道塘尾社区塘尾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21.969亩。其中,农用地21.5895亩,含耕地13.5975亩;建设用地0.3795亩;
(七)拟征收海滨街道塘尾社区下尾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15.2835亩,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14.6205亩;
(八)拟征收海滨街道塘尾社区下园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12.2895亩。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12.1125亩;
(九)拟征收海滨街道塘尾社区新地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128.4405亩。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118.5585亩。
吴川市征地社保费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6.5万元/亩)的30%一次性计提,资金存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该批次拟征收土地面积324.1185亩(不含留用地),需计提费用632.031075万元。征地社保费补贴对象按“先确定到户再确定到人”的方式确认。
收回海滨街道办事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0.5698公顷,相关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编辑丨房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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