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原局长邱文发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规定,经中共长汀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长汀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长汀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0月23日起,对邱文发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至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邱文发同志及长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长: 吴震腾
审计组成员:丁思聪、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