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找司法 有法有据促和谐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新桥镇某村村民李某和张某两家相邻而居多年,双方互相帮衬,关系一直都不错,近期由于噪声问题,双方产生了矛盾。今年9月,张某家经常在中午和晚上传出很大的音乐声和孩子跑跳声,严重影响了李某及其家人的休息。李某多次与张某沟通,但效果不佳,双方矛盾逐渐升级,李某到司法所寻求帮助,申请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新桥司法所及时启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合派出所、包村工作队及该村村主干第一时间前往纠纷现场。了解情况后,调解员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充分知悉双方的想法,本着以和为贵、源头化解的原则,从法、理、情三方面分别对李某、张某展开劝导。张某表示自己近期工作忙,只有在中午和晚上的些许时间才能放松听听音乐,做点活动,不曾想给邻居带来如此大的困扰。调解员向张某释法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可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从法律上来说,张某的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指出,邻里之间首先应相互体谅,尊重他人休息权利。经过调解,张某承诺会控制音量和孩子活动时间,李某也表示理解张某需要放松的心情。双方达成和解。
事后新桥司法所工作人员也通过电话对此件纠纷进行回访,确保双方当事人不再因此发生矛盾。“与人为善,与己方便;赠人玫瑰,手有余香”。邻里纠纷往往是因为一些小事引起,通过耐心细致的劝解,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基本都能达成和解,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