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创集聚
Part.1
推动力点亮新能源
推动力是来自经济系统以外的强制性力量,对经济发展可能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给予约束和制衡,使经济发展更绿化,属于“大棒”政策。从国内外经验看,对经济发展给予强力的环保限制是普遍做法,相当于从经济发展的腰眼上顶住往前推动,因此被推动的对象是被动的,需要受到监督。这种限制应该达到什么程度,是与当时的经济发展阶段有关的,一般而言,经济发展水平越高,所受的环境管制越强。从严从紧的环境管制可以通过产业政策、环境管理、司法管制、政治约束等方式来实现。
Part.2
拉动力实行新绿色
拉动力是指通过经济利益等市场手段对绿色经济发展行为给予引导和激励。与前述强制性的推动力相比,拉动力更加注重正向激励,谁走绿色发展之路就使谁获益,调动经济行为者的主动性,因此不必过多依赖外在监督。激励政策就是“胡萝卜”政策,这种政策是有前提条件的,就是企业等经济主体已经能够达到基本的环保要求,在此基础上用经济激励政策使之达到更高的环保要求。在这方面,国家已经制定了很多促进循环经济、绿色产业、清洁生产、综合利用、环保产业等的鼓励性政策,今后这些政策将会更加充实。
Part.3
行动力推动新发展
行动力是指企业和社会主体实现绿色转型和绿色发展的能力。如果这些经济主体没有行动能力,那么无论外界的推动力和拉动力怎样加大都不会起作用。绿色创新是一切有利于实现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目标的创新活动,又可称为生态文明创新,是应对发展与环境双重要求的唯一出路。生态文明创新(绿色创新)的行动力是企业和其他社会主体自身的一种内在能力,这种能力之强弱,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企业和社会主体的生态文明意识,这是一种主观动力;二是这些主体综合运用各种知识进行创造性思维和行动的能力,这是一种客观能力。因此,提高绿色发展行动力,要分别从提高这种主观动力和客观能力上入手。
—end—
往期回顾
公众号:扬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ID:jxgcxyxb
编辑:林依潼
责编:刘雅霏
审核:宋 凯
部分图文来源网络,仅作分享,侵权则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