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代忠强在禁捕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公告

民生   2024-11-06 16:38   云南  

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宁检民公告〔2024〕1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代忠强(居民身份证号:533224******2318)在禁捕区使用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宁蒗县紫玛街道泸沽湖大道3号。

联系电话:0888-5534758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4日

 ▌素材来源: 小凉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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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顾问: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杨海诺1390886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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