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
泛指一切违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及自治区有关法规、条例和政策的种种宗教活动。缺乏正常宗教活动构成要件的其他各种形式的宗教活动都可以称为非法宗教活动,具体而言,它又可分为非法活动方式、非法传播方式、非法活动场所、非法活动主持者以及非法行为等。
二、非法宗教活动的26条界定具体内容
1. 以宗教为由影响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干预行政、司法、计划生育政策和遗产分配,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2. 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信教、封斋、礼拜;或以斋戒为借口干涉群众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强迫妇女进寺礼拜和戴面纱。
3. 由未经爱国宗教团体聘任、无宗教教职资格证书的人员组织、主持宗教活动、举行宗教仪式。
4. 未经批准,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有组织的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人员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地方讲经布道、聚众进行宗教活动。
5. 未经批准,擅自从外地搬请宗教教职人员。未经批准,擅自邀请内地宗教教职人员来我区进行宗教活动。
6. 自封传道人,随意发展教徒。擅自祝圣神职人员。擅自接受国(境)外宗教组织的祝圣。
7. 非法开办教经班(点),修道班、神学班,未经批准私带学经人员。
8. 未经批准,在各级各类学校和非学历机构开设宗教课程或进行其他宗教活动。
9. 强迫、唆使、纵容、放任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礼拜、学经、封斋。
10. 给未领结婚证者以念“尼卡”等宗教仪式结婚,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而以念“三个塔拉克”就离婚等方式干预婚姻。
11. 恢复或变相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搞“教主”继承,放口唤,派阿訇,收宗教课税。
12. 在宗教活动场所架设高音喇叭进行宗教活动。
13. 利用参加婚礼、葬礼、家庭聚会,以及“麦西来甫”等机会,进行“太比力克”等讲经布道活动。
14. 以“阿拉力”和“哈拉木”为名宣扬、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干扰正常的宗教活动。
15. 内地非法宗教组织以派遣人员、培训骨干和提供资金等方式,拉拢我区信教人员,培养地下势力,建立非法宗教组织。
16. 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活佛转世”,以及跨地区进行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
17. 蓄意挑拨不同宗教、不同教派之间或同一教派内的纷争、制造混乱。
18. 未经批准,擅自编辑、翻译、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行、销售和传播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
19. 未经批准,利用数字出版和互联网、手机、移动存储介质等媒体宣扬、传播宗教。
20. 非法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收听、收看、传播境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
21. 擅自组织、参加非由伊斯兰教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组织的赴国外朝觐活动。
22. 未经批准,擅自接受国(境)外组织或个人宗教性捐赠。接受境内非法宗教组织宗教性捐赠。
23. 未经批准,擅自参加国(境)外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擅自与国(境)外宗教组织联系进行宗教活动和交往等。参加境内非法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等。
24. 境外组织和个人以经商、旅游、讲学、留学、文化交流以及给受灾地区捐款、捐资助学、扶贫帮困、防病治病等为名,进行宗教传教活动。
25. 未经登记和批准,私设活动点。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或者修建其他建筑变相用以宗教活动。以出资修建为由把持操纵寺院。
26. 未经批准,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三、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性
非法宗教活动和邪教是近亲,危害社会安定、民族团结。极易把群众引向宗教至上的歧途,往往引发各种社会问题,危害民族团结,影响经济发展。主要危害如下:
1.破坏家庭
非法宗教活动会煽动成员抛弃家庭,许多成员因此离家出走,给家人造成了巨大痛苦,甚至导致家庭破裂,家破人亡。
2.骗取钱财
有的非法宗教活动会散布不实消息,欺骗信众钱财,有的甚至成立了所谓的“天国银行”哄骗群众交出财产,坑害了众多善良的老百姓,有些受骗的群众甚至把辛苦一年收获的粮食和钱都交给了他们。
3.破坏生产
非法宗教活动组织者编造歪理邪说,欺骗和误导了很多群众,致使一些信教成员变卖家产用于吃喝,坐等“世界末日”。有的演变成邪教宣扬吃“赐福粮”、“生命粮”,“成员可以每人每天只吃二两粮食,不用种庄稼”,主张“不要搞农业生产,庄稼不用打药,天父会照看的”,致使众多信教成员整天在家祷告,不种地、不锄草、不养牲畜。
4.残害生命
许多非法宗教组织隐藏邪教的本质,欺骗农民加入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声称“信教能治病”,胡说“信主可以免灾,祷告可以治病”,“只要虔诚祷告,不用打针、吃药,疾病自然会好”,不让患病的成员去医院看病,或用骗术来为成员治病。一些农民群众因此耽误了治疗而导致死亡,或者被邪教用巫术治死、致残。一些人加入邪教后精神错乱,有的甚至行凶杀人。
5.毒害青少年
非法宗教组织利用未成年人识别能力较低的弱点,极力在未成年人中发展成员,给他们的身心健康和成长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
四、为什么不能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学校应当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五、少先队员可以信教吗?
少先队章程明确规定少先队员不能信教。《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明确规定“我们队的创立者和领导者:中国共产党。委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直接领导我们队。我们队的性质: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预备队”。由此,我们更加明确,少先队员要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决不能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
六、共青团员可以信教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明确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从同学们加入共青团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做出了信仰的选择,成为无神论者。因此,共青团员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不得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严格遵守团章的各项规定,不信教、不传教,以实际行动践行共青团员的责任。
七、下面的“五严禁”,同学们要时刻牢记并认真遵守
2.严禁拉拢引诱其他不信教学生信仰宗教;
3.严禁开展各种包含宗教内容的集会活动;
4.严禁利用手机、互联网等现代通讯手段进行宗教传播活动;
来源:洛阳市高新外国语学校
编辑:霍艳欣、张晓英
责编:韩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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