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治意识 防范非法宗教 维护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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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如何鉴别和防范非法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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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区分邪教与宗教?
邪教是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邪教共同的特点是:借用宗教的一些名词术语来编造歪理邪说,散布迷信思想;在宣传世界末日、制造恐怖气氛的基础上,神话教主,鼓吹只有忠诚于教主才能在世界末日来临时获得拯救或成神成仙,推行狂热的教主崇拜;对信徒通过洗脑、恐吓、诱骗等手段实施严酷的精神控制;建立严密的组织并进行秘密的结社活动;不择手段疯狂敛取钱财等等。这些特点决定了邪教的邪恶本质,使邪教成为地地道道的社会邪恶势力。
区分邪教与宗教要做到:一是看历史。宗教有着悠久的历史,邪教则都是短期内冒出来的极端功利化的社会组织,往往会对社会进步产生极为严重的破坏作用。二是看对国家和人民的态度。宗教有爱国利民的传统,号召信教群众热爱国家,拥护政府,提倡平等博爱、济世助人、同情弱者等。邪教则对抗政府、危害社会、蒙骗坑害群众、教唆人们消极厌世、不事生产,具有明显的政治目的。三是看与信徒之间的关系。宗教对信徒参加活动的时间和次数等均没有严格的要求,信与不信比较自由。邪教则对教徒实施精神控制,教主与教徒之间绝对是服从与被服从、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以这种关系维系邪教存在的组织基础和精神纽带,带有明显的强制性。四是看崇拜的对象。宗教崇拜的是远离信徒的精神存在、是一种精神领域内的最高信仰。邪教则崇拜一个活着的、具有强烈功利目的和政治目的的教主。五是看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宗教有组织但其活动是公开的,是接受政府依法管理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邪教则是秘密结社组织,活动隐蔽诡秘,行为偏激怪癖。
非法宗教活动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当前,非法宗教活动形式多样,如:乱建寺庙、滥建佛像、承包寺庙、将寺庙作为资产上市,私自组织朝觐,私设基督教聚会点,假冒宗教教职人员骗钱敛财,网上非法传教,开展非法网上宗教培训,在公共场所违规发放带有宗教色彩的传单,利用夏冬令营或各类培训机构向青少年灌输宗教思想等等。这些非法宗教活动不仅影响正常的宗教秩序,也对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
《宗教事务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仍然进行宗教活动的,或者擅自设立宗教院校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房屋、构筑物的,由规划、建设等部门依法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公安、民政、建设、教育、文化、旅游、文物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宗教事务条例》第七十条规定:“擅自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朝觐等活动的,或者擅自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由其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宗教事务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的,由宗教事务部门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情节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房屋、构筑物的,由规划、建设等部门依法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宗教事务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宗教活动往往具备以下特征,我们对其进行了梳理供广大群众识别,如有发现要高度警惕、及时举报。
1.非法宗教活动现场一般有宗教书籍、印有宗教内容的非法出版物、宗教标识物,有集中诵经、唱赞美诗、祷告仪式、转佛等行为;
2.有的非法宗教活动现场设立有功德箱、奉献箱,擅自募集宗教性捐赠;
3.有的非法传教人员会打着各类宣传幌子,发放带有宗教性质的传单,或询问你对某些宗教是否感兴趣,想方设法劝你信教;
4.有的非法传教人员会通过搭讪、加微信、扫描二维码获得小礼品等方式让你加入各种宗教交流互动群,推送所谓宗教方面的“心灵鸡汤”,逐步劝你信教;
5.有的非法宗教组织采取拉拢、裹挟信众利用交通工具等开展“环城绕佛”非法宗教活动;
6.有的非法传教人员会在书店、图书馆、书吧等设立的哲学宗教类书籍区域“守株待兔”,建立关系,逐步拉人头信教。
广大群众要知法守法,增强法治意识,坚决对非法宗教活动、非法传教行为说“不”。若发现非法宗教活动线索及有关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社区或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举报。
来源:濂溪公安
编辑:霍艳欣、张晓英
责编:韩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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