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维护法律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对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董安敏,女,1990年2月9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723199002094281,住灌云县同兴镇张宝山村季场。
执行案号:(2024)苏0723执26号
执行标的金额:40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2000元
悬赏期限:2024年10月31日零时起至2025年10月30日24时止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及藏匿地点,促使本院查找到被执行人的并予以实际控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将悬赏金2000元(同一线索仅限第一举报人)支付给举报人。
举报电话:0518-88997871
联系人:朱法官
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相关情况严格保密。
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来源:灌云法院 供稿: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