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关于新增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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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以旧换新经营主体应为在连云港市登记注册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自愿报名参加本次活动,根据公告资质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通过的入围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
(2)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旧车整车(含电池),到参加活动销售企业交付旧车,配合销售企业登记购买人信息和旧车信息,签署电动自行车回收报废授权委托书。
1.个人消费者:
门店回收的旧电动自行车整车,应及时交由有资质的整车回收企业或废铅蓄电池回收资质企业处理,并留存回收移交清单备查。市商务局将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对旧车交付情况进行核查。
1. 本实施细则由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2. 市商务局有权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新规,修改本次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
3. 以旧换新补贴认定时间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4. 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应严格按标准和要求上传材料,认真核对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避免信息错误或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
5. 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须承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主动配合车辆回收等工作,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相关诉求纠纷。
随着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
不断扩围加力
港城消费者获得了诸多实惠
截至目前
政府已补贴港城消费者1.24亿元
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