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等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发〔2024〕26号)文件规定,经审核,西藏中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拟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现将审核通过拟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稳岗返还资金到账后三个月内向我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报送享受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和相关佐证材料)。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拟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企业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我局将对反映的情况作进一步核查并处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
联系电话:0894-5800363
电子邮箱:xzlzldjy@163.com
联系地址: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宜区青年路3号)
附件: 林芝市拟符合享受2024年第四批稳岗返还企业名单
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9日
审核:纪少杰
编审:果 果
责编:周楠星